COP15开启全球生物多样性恢复“新十年”******
(生物多样性大会)COP15开启全球生物多样性恢复“新十年”
中新社昆明10月15日电 题:COP15开启全球生物多样性恢复“新十年”
中新社记者 胡远航 陈静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一阶段会议15日下午在中国昆明落幕。大会成功举办高级别会议,发布了“昆明宣言”,推进《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进程,为下一阶段会议的成功提供了重要保障。
《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伊丽莎白·穆雷玛评价称,“此次大会是一次非比寻常的大会,让生物多样性恢复走上‘复苏之路’。”
为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提供了高级别政治推动力
受新冠疫情影响,COP15的会期两次推迟,最终确定于今年10月和明年分两阶段举行。刚刚落幕的第一阶段会议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召开,包含高级别会议、生态文明论坛等,吸引来自140多个缔约方及30多个国际机构和组织,共计5000余位代表参会。
在为期两天的高级别会议中,共有9位国家政要以及联合国秘书长出席了领导人峰会,119个缔约方和26个国际机构和组织共计125位部长级代表和24位驻华大使出席了会议。会议规格之高,出席的国家领导人之多,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历史上是第一次。
会中,多国领导人和国际组织负责人呼吁,各国要团结一致,采取务实行动,加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要尽快采取行动,促进知识创新和惠益分享,加大资金、技术和能力保障等。
中国生态环境部部长、COP15主席黄润秋称,此次高级别会议,为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提供了高级别的政治推动力,为下一阶段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昆明宣言”,指明新十年生物多样性恢复之路
第一阶段会议13日通过“昆明宣言”,这是大会的主要成果之一。“昆明宣言”承诺确保制定、通过和实施一个有效的“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以扭转当前生物多样性丧失趋势,并确保最迟在2030年使生物多样性走上恢复之路,进而全面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2050年愿景。
除此之外,“昆明宣言”还作出“增加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实施‘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所需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各国政府继续合作推动将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纳入或‘主流化’到决策中”“加强和建立有效的保护地体系”等16项承诺。
伊丽莎白·穆雷玛表示,“昆明宣言”集中反映各方的政治意愿,向国际社会发出遏制生物多样性丧失的强烈政治信号。
中国方案,引领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
本届大会主题为“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这是联合国环境公约缔约方大会首次将“生态文明”作为大会主题。会期,线下现场还举办生态文明论坛,围绕“应对气候变化与保护生物多样性”“生态文明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主流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从理念到实践”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发布“保护生物多样性,共建全球生态文明”倡议。
“生态文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中国智慧,成为此次论坛的热频词。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英厄·安诺生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已被中国社会广泛接受,这提升了中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引领者地位。伊丽莎白·穆雷玛称赞,在应对生物多样性丧失、生态系统退化、污染和气候变化等全球危机方面,中国政府取得了非凡的成就,这在论坛中得到充分体现。
此外,本次会议还审议《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和《名古屋议定书》缔约方会议闭会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等,通过了《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提出的2022年临时预算,为下一阶段的会议成功提供了重要保障。
“在疫情还在蔓延的特殊情况之下,我们还能在一些关键领域取得进展,表明我们有能力适应变化,并且能够在明年举行的第二阶段会议取得新的进展。”伊丽莎白·穆雷玛透露,第二阶段,各缔约方还将持续推进未决的问题,包括在昆明达成兼具雄心、务实和平衡的框架,制定与框架匹配的金融支持和机制等。(完)
田立坤代表:护航数字经济发展 推进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法》******
【奋进向未来——知识分子代表委员筑梦新篇】
近年来,伴随数字经济迅速发展,类似电商平台“二选一”“网络虚假刷量”、屏蔽浏览器广告、“大数据杀熟”、网络售假等侵害消费者权益和知识产权的行为时有发生,数字经济领域的偷税漏税、软色情营销等问题也愈发凸显。“推进符合数字经济发展的立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提议相关部门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法》,为数字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凯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田立坤说。
田立坤介绍,我国数字经济相关的法律规范日益完善,涉及行政法、民法、知识产权法等多个领域,涵盖网络安全、知识产权、市场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方面议题。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为《数字经济促进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此外,浙江、广东、江苏、河南、河北等地已先后出台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数字技术创新、保障和监督等形成法律条文,为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法》提供了良好的立法基础。
田立坤建议,以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数字技术创新、保障和监督等为核心,整合各领域、各地域、各层级的数字经济治理规则,完善主管部门、监管机构职责,为数字经济提供统一、周全的保障和支持,建立综合治理体系、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加快《数字经济促进法》立法。
其中,要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信息网络为基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感知、传输、存储、计算及融合应用等基础性信息服务的公共设施体系,主要包括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基础设施。
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要高度重视政务数据开放共享,深化政务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有序共享,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体系;支持社会化数据服务机构发展,鼓励市场力量挖掘商业数据价值,推动数据价值产品化、服务化,大力发展专业化、个性化数据服务;支持数据资源开发市场化发展,创新数据交易模式,拓宽数据交易渠道,促进数据高效流通。
做好数字产业化。重点推动集成电路、高端软件、数字安防、网络通信、智能计算、新型显示、新型元器件及材料、网络安全等产业发展,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各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区块链、量子信息、柔性电子、虚拟现实等产业发展。
做好产业数字化。推动大中小型企业数字化转型。重点支持农业、制造业、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并重点支持智慧农业和水利、工业、商务贸易、智慧物流、金融、能源等行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提升工程,探索平台企业与产业园区联合运营模式。
加强治理数字化。推动数字技术与政府履职全面深度融合,加快实现“一网通办”。推动公共服务资源数字化供给和网络化服务,深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数据整合共享和业务协同,因地制宜构建数字孪生城市,鼓励加快城市智能设施向乡村延伸覆盖。(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政葳 梁爽)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