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救捞系统全力保障春运期间海上安全******
光明网讯(记者 陶媛)1月7日,2023年春运正式拉开序幕。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运输部救捞系统结合2023年春运期间海上客流量发展态势、冬季寒潮大风和海冰等极端天气影响、海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需求等因素,在我国沿海共部署72艘各类专业救助船艇、20架救助直升机、19支应急救助队、102艘打捞联动船舶,每天24小时不间断值班待命,全力以赴保障海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针对水上运输重点区域,救捞系统在渤海湾、长江口及舟山海域、珠江口、粤西海域和琼州海峡等事故多发海域均部署功率超过9000KW的大型专业救助船,能在大风浪等恶劣海况下执行救助任务。
此外,1月6日、7日,北海救助局、南海救助局在我国渤海海峡、琼州海峡相继开展了海空大型救助演练,演练内容包括落水人员搜救、直升机转运伤员、大规模人员转运、海上消防、海上拖带等训练科目,确保在险情发生的第一时间,对遇险船和遇险人员实施快速有效救助。
工信部: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中新网1月17日电 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17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工业节能监察,是指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使用、服务等相关企业、机构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用能,提出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
工业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
(二)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
(三)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
(四)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
(五)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
(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
(七)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
办法强调,工业节能监察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效能原则。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办法提出,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如实说明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虚构事实,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中新财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