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2022年前11个月检察环节共追缴农民工欠薪约4.9亿元******
春节临近,农民工工资支付逐渐进入高峰期,欠薪问题也易进入高发多发期。刚刚召开的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再次强调,依法严厉惩处恶意欠薪行为,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加大农民工就业帮扶,对失业农民工、困难农民工及时予以失业补助、困难救助,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负责人就2022年检察机关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相关情况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据介绍,在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过程中,检察机关能动履职,通过刑事检察从严惩处、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行政检察督促履职、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为农民工工资筑起“四大检察”保护屏障。一方面,以刑事检察依法惩处恶意欠薪犯罪为核心,有效发挥刑罚的惩治和震慑作用,精准打击“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等恶意欠薪行为。2022年1至11月,检察机关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经刑事立案追缴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897件999人。2022年1至11月,检察机关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26件143人。
另一方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执法,多措并举、协同发力,全力做好助力讨薪的追赃挽损工作,保障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优先、及时、足额支付,让劳动者更“安薪”。2022年1至11月,检察环节依托刑事打击共追缴欠薪约4.9亿元。此外,通过民事支持起诉、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等监督履职,帮助劳动者拿回更多“票子”,最大限度解决农民工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如,湖北兰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检察机关恪守客观公正立场,依法准确认定兰某某虽客观上未能在指定时间、地点接受调查,但其并未失联,主观上没有逃匿的故意,其行为不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但为实质性解决拖欠农民工薪资问题,检察机关刑民联动、协同作战,通过民事支持起诉的方式,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最终足额支付了全部农民工工资,化解了社会矛盾,让被欠薪者真正不再“忧薪”。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涉案主体通常是民营企业负责人,检察机关承担着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双重职责。检察机关把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民营企业守法经营有机结合,在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帮助农民工追欠挽损的同时,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整改,让企业发展更健康。近年来,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及疫情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根治欠薪工作较往年更为复杂、更为严峻,一些企业因自身经营遇到严重困难而导致欠薪情况时有发生。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注意把握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拖欠劳动报酬与恶意欠薪的界限,坚持宽严相济为指导,依法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通过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举措,对自愿认罪悔罪、尽力补救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及时变更羁押强制措施;对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依法提出轻缓刑的量刑建议,最大程度地减少因涉罪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发展。如,在江苏潘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检察机关对恶意欠薪后潜逃外地且归案后拒不认罪悔改的潘某某依法批准逮捕,同时动态审查把握潘某某的社会危险性变化等条件,在其积极认罪认罚、全部清偿拖欠工人工资并取得谅解后,依法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变更羁押强制措施的建议,潘某某被变更为取保候审,为工人持续就业提供了稳定工作环境。
2022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不批准逮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706件760人,不捕率为66.09%,较去年同期上升9.61个百分点,较其他刑事犯罪案件平均不捕率高23.20个百分点;共决定不起诉1202件1444人,不起诉率59.11%,同比上升11.75个百分点,较平均不起诉率高34.22个百分点。
作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检察机关立足自身职能,及时将办案中发现的行政监管不到位、管理漏洞等问题以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反馈给行政执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相关涉案企业。如安徽省检察机关聚焦容易出现欠薪问题的房地产开发、教育培训以及网约车、外卖送餐、快递等新业态新领域,主动走访、对接人社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建立涉农民工讨薪14项工作机制。浙江舟山市检察机关联合县劳动局组织对17家欠薪问题相对严重的用工单位集体约谈并制发《刑事合规风险告知书》,经督促提醒共有16家总包建设单位累计向21180名农民工发放工资款4.5亿余元。此次发布的5件典型案例中,有3件制发了检察建议,通过诉源治理推动建立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形成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大格局。
(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
搭建中国—东盟交流的“艺术丝绸之路”******
▲ 2022中国—东盟音乐周开幕表演——大型交响合唱《丝路远航》 广西艺术学院供图
2022中国—东盟音乐周:
搭建中国—东盟交流的“艺术丝绸之路”
本报驻广西记者 郭凯倩
8场精品音乐会、4场学术高峰论坛、4场中外专家学术讲座,中国与东盟音乐元素交融……日前,2022中国—东盟音乐周在广西南宁落下帷幕。作为国际现代音乐协会(ISCM)的正式会员,中国—东盟音乐周以“中国·民族·东盟·超越”为宗旨,以民族性、国际性为特色,在一周里呈现了中国与东盟国家一流的音乐作品,展现了各国深厚的文化底蕴和音乐魅力,推动了各国艺术家的交流互动,也搭建起中国与东盟国家民间交流的“艺术丝绸之路”。
多年沉淀
国际声誉越来越高
由广西艺术学院主办的中国—东盟音乐周首创于2012年,正如广西艺术学院党委书记蔡昌卓所说,中国—东盟音乐周经过多年沉淀,已经成为一项大型音乐文化交流活动平台,是挖掘新作品、培养新音乐人才、扩大新听众的重要力量,在国际音乐界拥有较高的声誉。
由广西艺术学院出品的大型交响合唱《丝路远航》在广西文化艺术中心上演,为观众带来一场中华文明与异域风情相互交融的交响合唱视听盛宴,也拉开了2022中国—东盟音乐周的序幕。2022中国—东盟音乐周采取线上线下联动、国际国内联通的方式举办,在5天里,相继举办了交响乐作品音乐会、民族管弦乐作品音乐会、《武汉钢琴三重奏》专场音乐会、甘美兰音乐专场音乐会等活动,参演作品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既具有极高的演奏水平和学术价值,也反映了时代的精神风貌。
本届音乐周还邀请了上海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的知名专家举办学术性讲座,并首次增加学术论文征集环节。“每届音乐周都会举办音乐展演、学术高峰论坛、大师讲座和音乐评论比赛等活动,助推新音乐的创作、表演和理论研究。”蔡昌卓表示,经过多年的发展,音乐周日益得到国内院校以及东盟各国音乐家的关注和认可,为推动中国—东盟文化艺术交流和传播中国声音、讲好广西故事发挥了积极作用。
艺术交融
区域音乐交流互鉴
每届中国—东盟音乐周期间举办的多场音乐会,都闪烁着鲜明的东盟元素。
本届音乐周期间,由广西艺术学院、印度尼西亚万隆国立艺术文化学院共同主办的甘美兰音乐专题音乐会在广西艺术学院音乐厅精彩上演。音乐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由两地师生共同演绎,其中既有传统的印尼甘美兰音乐表演和广西民族特色音乐,也有在传统音乐基础上对民族音乐的新探索,中国和印尼民族音乐的美妙碰撞,让现场观众享受到一场别样的视听盛宴。
甘美兰是印尼最具特色的乐种,乐队编制包括铜排琴、吊锣、罐锣、吹管等。借助中国—东盟音乐周这一平台,广西艺术学院和广西民族音乐博物馆积极搭建与印尼音乐文化的交流通道,努力打造两国音乐共同发展的先锋样板。“此次甘美兰音乐专题音乐会的成功举办,有效促进了广西艺术学院与万隆国立艺术文化学院的交流与合作,也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音乐领域的交融互通带来了新的契机。”广西艺术学院艺术研究院党委书记陶义美表示。
毗邻东盟,广西艺术学院一直牢牢把握这一地域优势,着力搭建与东盟国家文化交流的友谊之桥。通过音乐周平台,中国与东盟的优秀音乐家有了更为密切的交往。比如本届音乐周期间举办的中国与东南亚竹质乐器专场研讨会上,来自印尼万隆国立艺术文化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云南师范大学等高校的学者,围绕竹质乐器的延伸性、再生性等话题展开了深入探讨。
“在立足东盟国家和广西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特色的同时,中国—东盟音乐周从内容安排到形式呈现保持了多元并存与交流融合的鲜明特质。”广西艺术学院院长侯道辉说,音乐周为国内外音乐家、作曲家的音乐创作和舞台呈现提供了对话与交流的宝贵平台,也为中国—东盟区域音乐文化的交流互通等作出贡献。
培育创新
不断推出新音乐、新人才
中国—东盟音乐周为广西本土优秀音乐和优秀人才走向全国、走向世界提供了平台。在2022首届上海当代音乐节闭幕式音乐会上,由广西优秀青年作曲家钟峻程为笙与交响乐队所作的《山里的苗寨》进行了世界首演。钟峻程作为中国—东盟音乐周的创始人之一,正是音乐周力推本土优秀人才的缩影。
广西艺术学院音乐学院院长蔡央回顾了中国—东盟音乐周这些年来的发展。他说,音乐周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创作水平上去了,优秀作曲家的作品也能越来越多地“走出去”。从广西艺术学院走出的钟峻程等年轻作曲家,不断创作推出新作品,提升了学院的整体创作水平。
作为本届音乐周开幕表演,由蔡央指挥的《丝路远航》同样引发广泛关注。《丝路远航》是广西当代文学艺术创作工程三年规划(2022—2024年)扶持项目作品,汇聚了广西艺术学院老中青三代作曲家、词作家以及学院师生的心血和努力。
中国—东盟音乐周与北京现代音乐节、上海当代音乐周、杭州现代音乐节共同组成中国当代音乐创作及新音乐作品展演的四大平台,中国和世界各国顶尖音乐家借助这些平台推出众多新音乐作品。蔡昌卓说,中国—东盟音乐周在长期发展中逐渐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的结构模式,不仅为广西艺术学院学生开拓国际视野、开展教育实践搭建广阔平台,也为推广现代音乐和助力青年音乐家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