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红雷投资公司一览。天眼查截图
孙红雷对山东强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9%,山东强盛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拥有山东免检体育科技有限公司,持股90%,属于绝对控股。
除了山东强盛集团有限公司,孙红雷还100%持有临沂商城吉泰冷冻产品销售部。另外,孙红雷还投资了山东临沂河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玫瑰传说(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吊销未注销)、山东宇帆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宇帆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还有一家公司,名为临沂宇帆滨河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不过孙红雷对山东宇帆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并不高,仅为4.28%。
借势营销,山东强盛开卖《孙子兵法》、电视机等
有意思的是,山东强盛集团和《狂飙》中的强盛集团有诸多相似之处:卖过鱼、干过房地产。
山东强盛集团开始售卖《孙子兵法》、电视机等。抖音截图山东强盛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山东强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狂飙》中,强盛集团一项很重要的业务就是房地产业务。
在山东强盛集团走红后,其抖音橱窗的商品也丰富了起来,上线了《孙子兵法》书籍、《狂飙》原著书籍、液晶电视机、三文鱼、带鱼段、咖啡粉、可安装在手机上的小灵通翻盖镜子等。
在《狂飙》中,这些可都是“网红物件”。因为主人公高启强最早就是卖鱼的,给人送礼等离子电视,喜欢干嚼咖啡粉,读《孙子兵法》,其弟弟高启胜卖小灵通。
网友纷纷表示,强盛集团是懂营销的。还有网友调侃:“什么时候开个白金瀚。”“还别说,山东临沂市当地有个非常有名的酒店:金佰翰。”
孙红雷回应:我们是遵纪守法的公司
在山东强盛集团走红网络后,网友纷纷调侃:我建议你自首;建议有关部门查查;《狂飙》编剧是不是住你家附近?
孙红雷回应。截图山东强盛集团在社交平台晒出“一屋子”荣誉证书自证“清白”。不过这马上招来网友调侃:《狂飙》强盛集团也有大量荣誉证书,高启强故居甚至还挂满奖状。
1月30日,孙红雷亲自回应:“我们强盛集团和电视剧中的没有任何的关联,更不是电视剧里的原型。我本人确实叫孙红雷,并不是演员。”
在直播中,孙红雷还表示,“我从初中毕业就开始卖鱼,我们是遵纪守法的公司。”(完)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