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通”复航后便利往来 台胞要求尽快全面恢复两岸正常交流******
新华社厦门1月29日电(记者石龙洪 许雪毅)1月7日部分复航以来,中断近3年的两岸“小三通”客运航线平稳有序运行。记者从福建省台港澳办获悉,截至29日,厦门到金门航线46航次运载3000余人次,福州到马祖航线10航次运载230余人次。
“我度过了一个幸福满满的春节。”在厦门工作的金门乡亲卢莉莉通过“小三通”返乡,一家人吃团圆饭,共度佳节,其乐融融。“这次终于可以便捷回家过年,家人都超开心。”她说。
“经‘小三通’往返只需300多元人民币,而绕道岛内转机需花费上万元。”年前,金门乡亲李汉强带孩子经“小三通”来福建探亲。他表示,希望“小三通”尽快常态化运行,这是台湾同胞的共同愿望。
2020年2月,民进党当局以防疫为借口单方面暂停“小三通”。在台湾社会各界持续强烈呼吁下,台行政管理机构去年底通过“金马地区民众春节交通专案”,允许在春节前后一个月期间以专案方式申请航班,但限定航班数量,且仅限金门、马祖民众及当地大陆配偶申请,在大陆的广大台商台胞被排除在外,台湾舆论批评其为“只做半套”。
大陆方面持续推动“小三通”复航。1月28日、29日,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宋涛在厦门了解“小三通”部分复航情况,慰问经“小三通”往返厦金的台胞,走访厦门台协和台资企业,与在闽台胞台企代表座谈,听取意见建议。
宋涛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年贺词中希望两岸同胞相向而行、携手并进,共创中华民族绵长福祉。我们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在推进民族复兴和祖国统一进程中,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要和平、要发展,要交流、要合作,是两岸同胞的共同心声。当前,大陆疫情已得到很好的控制,台湾同胞完全可以安心前来学习、工作、创业、生活。两岸同胞对实现正常交流往来的意愿强烈,我们高度重视并已全面做好相关准备。以疫情为借口阻挡两岸交流违背民意,不得人心,应尽快全面恢复“小三通”和两岸民众正常交流往来。
“大陆持续努力推动‘小三通’复航,关心照顾台商台胞的发展和生活。我们深受感动,更坚定了扎根大陆的信心。”厦门台协荣誉会长吴家莹表示。
“民进党当局开放‘小三通’只做‘半套’,大陆台商台胞非常不满。”厦门台协会长韩萤焕表示,我们强烈呼吁民进党当局尽快全面恢复“小三通”和两岸直航航点,恢复两岸正常交流往来。
台湾青年范姜锋表示,两岸同胞是一家人,两岸青年需要交流合作。民进党当局应取消对两岸交流往来的所有限制,为谋政治私利不惜损害台胞利益,只会遭到民意背弃。
见到警车突然减速,重庆万州民警在私家车后备厢内发现大问题!******url:https://m.gmw.cn/2023-01/05/content_1303245342.htm,id:1303245342
果子狸、猪獾
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法律禁止销售和食用
可有些人偏偏为一己私利铤而走险
对其实施非法猎捕并售卖
而其最终也因触犯法律而悔不当初
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太安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私家车的驾驶员见到民警时,神色慌乱、极不自然。
“见到我们后,他迅速减缓车速,与我们对视时,眼神躲闪回避,我们的第一直觉就是其车内很可能有‘问题’。”于是,民警上前示意该男子停车接受检查。
果然,车门打开后,民警很快便从车内后备厢查获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的死体(均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经现场清点,共有2只果子狸、被切割的猪獾肉若干。
当民警询问驾驶人刘某死体的来源时,他起初闪烁其词,不愿正面回答问题,在民警告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猎捕野生动物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后,刘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交代车内的“野味”是从其父刘某华及其邻居梁某友、王某祥处获得,自己只是准备代为售卖。
得到线索后,民警迅速前往刘某户籍所在地——云阳县故陵镇展开走访调查,了解到当事人刘某华、梁某友、王某祥三人确实存在非法狩猎行为,并从几人家中查获大量已被分割的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死体和多个兽捕夹,并对其依法予以收缴。
经现场讯问,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猎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三人供述,他们曾多次通过在居住地附近放置捕兽夹的方式进行非法狩猎活动,对于捕获的多只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主要满足自己享用,剩余部分则委托刘某售卖,换取一些钱财。因涉嫌非法狩猎罪,民警将三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讯问。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猎期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野生动物的繁殖,不利于野生动物的多样化发展。同时,食用野生动物极大可能感染病毒或致病菌,甚至引发重大疫情。所以,为了您及家人的健康,请拒捕食野生动物。
在此,蜀黍希望广大群众增强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与警方密切配合,共同抵制非法狩猎行为,若发现相关案件线索,请立即举报!公安机关将对非法捕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
稿件来源:万州公安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